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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悉,这场诉讼起源于2019年签署的《持股计划》。梁军主张寒武纪应赔偿其股权激励损失42.87亿元,而寒武纪则坚持应按照约定的程序和价格回购股份。此前,寒武纪的股权激励相关主体于2023年先行起诉梁军,要求其配合办理股权回购手续,该“回购案件”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判决。
对此,第三方知名法律专家认为,原告梁军签署的《持股计划》,已经变更了《入职意向书》的相关约定,如今再依据《入职意向书》主张索赔,缺乏合同依据。法院在此类案件中,判决公司承担类似量级的赔偿责任的可能性极低。
据此前生效的一份仲裁裁决书认定,不论梁军的《入职意向书》自身应做作何解释,梁军均需按照其后签署的《持股计划》来确定接受股权激励的具体条件,并且应受其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的约束。
截至10月31日收盘,寒武纪股价报1375元/股,总市值为5798亿元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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